耐火電線電纜是指在電線電纜火災事故中,該電線電纜產品能夠在外部火焰依然燃燒的情況下,能夠堅持一定時間的正常運作,保持電線電纜線路完整性并保持線路設備的正常運轉的電線電纜產品,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街、大型電站及重要的工礦企業等與防火安全和消防救生有關的地方。
耐火電纜通常是在導體與絕緣層之間再加1個耐火層,通常采用多層云母帶直接繞包在導線上.它可耐長時間的燃燒,即使施加火焰處的高聚物被燒毀,也能夠保證線路正常運行。
耐火電線電纜按國家標準可分為二個等級:A級和B級,A類耐火電纜的耐火性能優于B類。通常表示為NHA類以及NHB類(B類電纜能夠在750℃~800℃的火焰中和額定電壓下耐受燃燒至少90min而電纜不被擊穿(即3A保險絲不熔斷)判斷一個電線電纜產品是否屬于耐火電線電纜,與電線電纜產品自身是否具有自熄性無關。阻燃電線電纜的大功能在于電線電纜產品自身的難燃性。耐火電線電纜通常能夠在750~800℃的火焰溫度下至少保持180分鐘的正常運轉。
耐火電纜中還有一種特殊的特種電纜,稱為防火電線電纜。它是以無縫銅管作為護套,以氧化鎂做為絕緣材料制造而成。因其材料的特殊性,防火電線電纜既不燃燒,也不延燃。經實驗表明:在800~900℃中2小時,防火電線電纜依然正常運作,在1000℃下30分鐘內依然持續正常運轉